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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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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 2025 年度湖南省卫生健康科研课题的通知

作者:科研部 时间:2025-06-09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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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科室:

2025年度湖南省卫生健康(含中医药、疾控,下同)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一)省财政支持项目

设重大专项、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由省财政提供经费支持依托单位应按照不低于1∶1配套。

1.重大专项。资助金额为50万元/项,围绕卫生健康领域重大科技前沿,开展前沿性、引领性和关键共性科技攻关,实施一批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的重大科技项目。重大专项设定向项目,设置揭榜挂帅创新任务申报单位需承诺揭榜后能够在指定期限内完成相应任务。

2.重点课题。资助金额为10万元/项,基于我省卫生健康需求,凝练科学问题,加速推动前沿技术突破,持续提升重大疾病防控能力。

3.一般课题。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支持卫生健康领域相关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临床研究。

(二)省医学会支持项目

设一般课题,参照省财政支持项目经费总额配套科研经费。 由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疾控局与省医学会联合开展, 由省医学会提供经费支持,列入厅级计划。

(三) 自筹项目

设一般课题,参照省财政支持项目经费总额配套科研经费。由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疾控局与市州卫生健康委、项目依托单位联合开展,由市州卫生健康委或项目依托单位提供经费支持,列入厅级计划。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项目负责人)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

2.申请人资质:

1)重大专项主要面向卫生健康领域国家级科技创新人才及省级领军人才,包括但不限于:

两院院士增选有效候选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支持对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A类和B类)负责人,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学高层次人才,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岐黄学者、青年岐黄学者、中医临床优秀人才、西学中优秀人才,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指导老师;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工作室专家;国家疾控局公共卫生人才培养支持项目入选对象、芙蓉计划科技领军人才项目、卫生健康领军人才项目支持对象等。

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医学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国家卫生健康委重点实验室,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含建设和培育项目),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实验室、研究室、高水平重点学科、重点专科、 中医药循证能力建设基地、中医疫病防治基地等平台负责人。

2)重点课题主要面向卫生健康领域省级科技创新人才, 包括但不限于:

芙蓉计划青年人才项目支持对象,省自然科学基金(A类和B类)负责人,省十四五 第一、二批中医药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青年神农学者培养对象,省公共卫生复合型人才项目6计划(精英班)培养对象等。

芙蓉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省工程研究中心,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技术创新中心,省临床重点专科(含建设和培育项目),省中医药管理局临床研究中心、重点研究室等平台负责人。

3)一般课题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198011日后出生),须具备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其中公共卫生类项目申请人可为省公共卫生复合型人才项目3计划(提升班)和1计划(基础班)培养对象。

4)省医学会支持项目和自筹项目的申请人须具备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3.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研信用,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相关科研失信行为记录。

4.具备一定的科研基础,主持或参与过相关项目研究工作, 主持的我委科研项目均已按计划实施并结题。

5.申请人当年申请(含参与)我委(局)科研课题总数不超过2项,其中只能主持1项。参与者与申请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的数目不超过2个。

6.申请人实行毕业制,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过3次一般课题资助的,不得再申请一般课题;获得过2次重点课题资助的不得再申请重点课题;获得过重大专项资助的,不得再申请重大专项。

7.对项目负责人的结题成果开展分级评价及延续资助工作, 择优遴选,对评价结论为优秀的重大专项,给予第二个项目周期的滚动支持,资助强度加倍,第二轮资助期满后对评价结论再次为优秀的项目给予第三个项目周期的滚动支持,资助强度同第二轮。对评价结论为优秀的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优先推荐申报上一级项目。

(二)依托单位

1.能够提供完成项目任务必要条件的省内医疗卫生机构,其中中医药类专题的依托单位除省内医疗卫生机构外,还包括湖南中医药大学、省中医药研究院、规模以上中医药企业。

2.认真履行项目管理主体责任,规范项目管理,严格资格审查,确保材料真实完整,不得提交含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3.重视科研经费投入,除立项资助外,还应筹集和安排足额科研经费,配套经费与省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需由推荐单位推荐各市州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和联系单位等均可作为推荐单位向我委推荐项目。

(二)各推荐单位和依托单位应切实履行管理职责,严格按照课题的申报方向、申报条件和要求进行形式审查,严把课题质量关,严禁学术不端行为。同一课题不得向财政出资单位重复推荐,重复推荐课题一律不予立项,并取消申请人下一年申报资格对经省卫生健康委形式审查通过率低于80%的依托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

(三)课题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申请书中的项目起始时间为202511日,终止时间为20271231日。涉及科技伦理的研究,应当提供相关的伦理证明。与其他单位进行合作研究的,应当提供与其他单位盖章的合作研究协议。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填写《项目申请人承诺书》手写签名后上传至湖南省卫生健康委科教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科教平台)再填写《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科研诚信责任承诺书》(见附件2手写签名后提交纸质版至综合楼611办公室。

(四)课题实行网上在线申报、审核、推荐和评审。申请人需于20257517:00前 登 录 科 教 平 台(网 址 : https://hunan.wsglw.net/)进行网上填写和申报

联系人及电话:毕文桃,0731-84822087;侯漫军何畔,

0731-84828520;黄丹,0731-84822222

科教平台操作咨询:0731-84286376

科研部联系人及电话:叶丽、胡庆元,0731-88618428


附件:1.2025 年度湖南省卫生健康科研课题申报指南

2.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科研诚信责任承诺书


科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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